合同编号:_________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_____货价_____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五、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六、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_____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七、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兹委托金马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
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
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
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
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
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
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立委托书人_____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协议书协议书号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地址:上海漕宝路38号华夏宾馆807-809房代表:邮政编码:XX33电话:021-4360100807,4729022021-4726075,4722490传真:021-472249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银行帐号:641-429XX143乙方:地址:代表: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
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
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
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
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一、 名词解释与典当质押业务说明
1.1、fprc证券质押典当
fprc系统是由创元开发的《证券质押典当业务管理与风险监控系统》的简称。该系统通过电脑网络技术,依照《典当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长不超过15天股票当质押服务体系,包含了相关动态监管与风险监控功能。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给乙方作为申请证券质押典当业务使用的软件,包括股票买卖撤单、查询、结算等功能.
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网上客户端》自助申请当金购买股票,随买即借随卖即还,周而往复。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当金的天数计算和收取典当综合管理费。
1.2、 帐户说明
1.2.1、质押帐户
质押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a帐户,是乙方在证券公司设立的个人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已将该帐户的所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俗称“当物”,质押给典当行;乙方丧失a帐户的所有权,但可对该帐户进行股票交易 。
1.2.2、典当帐户
典当帐户是由典当行提供的资金帐户(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简称b帐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获取的当金由该帐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该帐户内进行股票买卖交易(包括资金帐户、股票帐户)的使用授权。
1..3证券质押授信与当金额度管理办法
本合同对乙方进行授信管理。甲方通过对乙方历史交易能力的评估确定乙方授信级别。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根据乙方使用b帐户的交易频率与盈亏状况,对该授信级别定期自动调整,若授信级别降至2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a帐户的现金95%购买股票后方可申请质押典当,fprc系统自动根据乙方当时持有股票市值的评估总额乘以乙方授信级别计算并批复;乙方当日申请到的当金额度仅限当日有效。
1.4典当期限与月综合服务管理
本合同期限为半年,到期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本合同中,乙方应在质押典当到期前乙方应主动抛售b帐户的股票,否则未抛售股票视为“绝当”,甲方有权强行抛售;乙方以其a帐户的资产承担所有风险、综合管理费。
1.5、定期清算、平仓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对乙方使用当今的所有交易及占用当金的典当综合管理费进行定期清算。fprc系统自动管理乙方的融资买卖记录,乙方使用fprc《网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随时查询。清算日乙方未抛售的股票当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当月没有申请质押典当的乙方不参与清算。乙方若盈利,甲方将盈利部分由b帐户划拨资金到乙方a帐户,乙方若亏损,乙方或主动支付亏损部分给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从乙方a 帐户划拨资金到b帐户弥补亏损。
1.5.2、平仓清算
乙方授权甲方在乙方a帐户资产及b帐户当金资产总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约定的平仓线以下时,进行平仓清算。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市价抛售乙方b帐户、a帐户的股票,并从乙方a帐户划拨资金以弥补乙方占用b帐户当金的典当本息及亏损。对于a帐户全部划拨或股票全部买出后仍不足弥补甲方亏损,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1.5.3、 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内,停止乙方贷款权利,到期日前5天办理清算手续。
二、典当综合管理费用率及计算
甲方有权调整典当综合管理费率。fprc系统将自动提示乙方每次申请当金的实际费率,该费率在当次质押典当期内不会变动。甲方按乙方实际占用当金额度、及占用时限计算综合服务费;当金占用时限从乙方b帐户当金买入股票之日起计,至卖出日次日为法定节假日则延续计费。
违约金:乙方占用当金超过15日未归还,按日加收4‰违约金。
三、 乙方出质帐户及出质资产总值
甲方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已将a帐户作为典当质押物。质押期间,乙方可对a帐户进行正常的股票买卖,乙方始终以其a帐户内总值项下的资金和证券持续作为典当的质押物(当物)。乙方自愿向指定营业部办理不可撤消的a帐户的《帐户委托申请》和《授权委托书》指令。同时乙方将深、沪股东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置甲方。
四、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物的质押担保范围指本合同重要一栏所规定的当金、当金利息、综合费(含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五、乙方当金申请与股票买卖规则
5.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b帐户授权乙方使用,乙方通过frpc《网上交易客户端》自动进入交易及查询交易记录。
5.2本合同有效期内fprc系统自动限制乙方买入具有风险的股票。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对股票的风险几级别进行调整,风险级别在25分以下的股票为系统限制交易的股票,st、※st类股票的默认风险分别为零。乙方认可该限制可能对乙方的投资产生影响,并承诺对此限制不提出任何异议。
5.3乙方对所持有的a帐户总资产享有完全的无可争议的所有权,不得将该帐户的资金及其对应证券帐户资产借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
5.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帐户冻结、合同单方终止
6.1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营业部提交《帐户委托申请书》后方可获得会员资格。申请书申明自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冻结a帐户,包括停止上述资金帐户的银证转帐功能、柜面资金提取与转出,限制证券帐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深圳)指令、办理撤单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后,才能获得典当质押资格。合同有效内遇定期清算或平仓清算,该《授权委托书》被使用后,乙方需要再次填写并提交甲方后,才能继续申请当金额度、并获得交易授权。否则按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6.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后,可单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b帐户资金或与乙方办理清算手续后,由于乙方授新额度降低至合同规定最低值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七、续当、赎当、合同绝当、交易绝当
7.1、本合同不得续当。本合同限界满前20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重新订立合同。
7.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界满日完成赎当,逾期未赎当(即支付典当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利息),也未征得甲方同意办理重新订立新合同,即视为“合同绝当”;甲方有权对“交易绝当”进行强行抛售,抛售“交易绝当”股票产生的盈亏均由乙方承担;无论“交易绝当”是否盈利,甲方可立刻降低乙方授信额度,直至取消授信额度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八、风险控制、预警及平仓条款
8.1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 a帐户、b帐户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指资金余额加证券市值)进行实时查询。
8.2乙方申请当金股票到抛售前,若a帐户、b帐户及对应达到证券资产总和低于警戒线(警戒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甲方将通知并要求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内向a帐户补充资金,使资产总和恢复到警戒线以上。否则甲方将乙方视为高危客户;乙方将可能遇到随时被甲方平仓的风险。
8.3、平仓清算条款
8.3.1、当乙方a帐户、b子帐户及其对应的证券资产总和低于乙方本次占用b帐户当金本金及综合管理的平仓线(平仓线值见本合同重要条款一栏)时,乙方授权甲方 (身份证号:)凭乙方预留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帐户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平仓清算。而不论平仓时乙方是否接到通知,或乙方接到通知后,资产市值总和是否回升到平仓线以上,甲方均可有权进行平仓清算。
8.3.2、无论合同绝当、交易绝当,甲方均有权无须通知乙方即进行平仓清算。
九、其他
合同存续期内,若乙方发生经济状况恶化及其他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并立即进行清算处理,或者决定由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如不通知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9.2、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或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之日止。
9.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附件清单:
1、〈〈授权委托书〉〉;
2、〈〈帐户委托书〉〉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关于法人配售股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等规章;甲方为申请公募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为了甲方公募增发后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甲乙双方的协作。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情况下,甲方应将乙方确定为甲方_________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
2.甲方应按公告的配售价格向乙方配售股份。
3.甲方承诺,此次向乙方配售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影响甲方向乙方配售的情况或事实;
二、乙方义务
1.继续与甲方进行业务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订购甲方的产品或对于甲方交运的原材料和产品提供优惠运价;
2.协助甲方取得相关港口机械的生产订单。
三、丙方义务
1.丙方_________已经同意确定乙方为甲方_________年增发a股的战略投资者;
2.鉴于丙方为甲方_________年增发a股的主承销商,丙方同意,在甲乙双方达成投资配售意向的同时,并不免除丙方的承销责任。
3.如乙方由于其他原因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之配售义务,则其所放弃认购或不能履行认购的股份应由丙方承销。证券合同: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四、认购股份的限制
1.甲方确定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两家;
2.乙方获得配售股份后持股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3.甲、乙、丙三方承诺本次配售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年8月21日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
五、保密
乙方、丙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六、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上述各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协议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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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种类│ │
├────┼─────────────────────────────┤
│数 量│ │
├────┼─────────────────────────────┤
│指定价格│ │
├────┼─────────────────────────────┤
│预存金额│ │
├────┼─────────────────────────────┤
│现 定 期│ │
├────┼─────────────────────────────┤
│限 期│ │
├────┼─────────────────────────────┤
│备 考│ │
└────┴─────────────────────────────┘
上列证券委托 贵公司买入请即依照 贵公司代买证券规则办理此致上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台照
(签名盖章)
委托者:
信 址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签章):_________证明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发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承销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a股_______万股;乙方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具有主承销商资格,
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_______万股,现委托__________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策划本次承销事宜,__________证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a种股票发行的主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由乙方负责总承销股票业务。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包销方式,即在承销期限内未能全数发行完毕,未售出部分股票由乙方全额购入。
第二条 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
2.1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为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2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社会公共发行的股票总额为__________股。
2.3 每股发行价格为__________元。
2.4 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_元(即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总额)。
第三条 承销期限及起止日期
3.1 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_天(不超过90天)。
3.2 承销期限自刊登公开招股说明书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为止。
第四条 承销付款方式及日期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论是否全部发行完毕,乙方均应将全部股票款项(如未全部发行完毕,也包括自己包销部分的股款)在扣除承销费用后,一次划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第五条 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发行总值的_______%作为主承销费用(按证监会的收费标准,为1.5%~3%之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费(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书的制作)、主承销协调费等。
5.2 承销费用由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股票款项时扣除。
第六条 其他费用与承销有关的费用
与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由甲方确认后由其承担。该等费用不包含在第7条所指的主承销手续费中。
第七条 上市推荐费
上市推荐费按本次发行面值_______%收取,由乙方一并在移交股款时扣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勤勉,尽责地承销股票,并有权对整个承销活动进行监督。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和上市推荐费以后)。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所有详尽的、真实的、完整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乙方的工作顺利地进行。
8.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对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等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方的权利
9.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给予配合。
9.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的。如果甲方未尽此项义务而致使本次股票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1.3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有关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9.2 乙方的义务
9.2.1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尽责、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9.2.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发行时间表。
9.2.3 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资料,并与有关方面签订分销合同,资料备忘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并负责处理、协调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即其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让外人知道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1.1 甲方保证其为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性陈述和重要遗漏
11.2 甲方承诺,将视本次a股发行的进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关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应的行为和提供相应的文件。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
12.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2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本次a股未能发行,应向甲方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3 乙方延迟划拨股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_______%来计收利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 如果双方自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自本协议签署日到承销结束日之间,如果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而且此等变故为双方所不可预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或者将会对甲方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以决定暂时中止(不可超过30天)本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四份作为报审材料。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票发行承销团协议(a股)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副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分销商(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即主承销商)已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起人)签署了关于为发行人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种股票__________股的承销协议;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组成承销团,依据上述的承销协议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宜。
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商、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为确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本承销团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1.1 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
1.2 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__________股。
1.3 股票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__________元。
1.4 发行总金额
本次发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即发行总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第二条 承销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即在承销期届满之时仍未完全售出所有股票的,各承销团成员按承销比例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认购。
第三条 承销比例
3.1 甲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3.2 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3.3 丙方承销比例为________%,共计________万股。
第四条 承销期及起止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期为________天(不得多于90天),起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承销付款的日期及方式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30日内,甲方负责将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号。此处的全部股票款项,包括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所得的股票,也包括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而被甲、乙、丙三方以发行价购入的股款。
第六条 承销缴款的公式和日期
6.1 甲、乙、丙三方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所得股款应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2 如果本次承销的股票未全部向社会公众发行完,则乙、丙两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3 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户名: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承销费用的计算、支付公式和日期
7.1 承销费用的计算
7.1.1 甲方与发行人签署的承销协议已确定本次承销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
7.1.2 对于承销费用,应先扣除制作、印刷、散发、刊登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告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7.1.2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还应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即__________万元,在提取主承销商协调费后剩余的部分在甲、乙、丙三者分派。
7.1.3 在三者之间和分派
承销费用在扣除以上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包销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可获得______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乙方可获得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丙方可获得__________万元(即剩余部分×________%)。
7.2 承销费用支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应在乙、丙两方将其包销的余股款全部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见第6条)后5天内将乙、丙两方应得的承销费用划入其各自指定的银行帐户。
乙方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在组织协调本次股票承销过程中,有权要求乙、丙双方给予积极配合。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在本次承销末将全部股票向社会公众售完的情况下按本协议的规定将包销股票余额款项划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应负责制订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并组织、协商各承销商实施本次股票发行事宜。
8.2.2 甲方应负责股票发行的广告和宣传工作。
8.2.3 甲方应在本次股票承销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第九条 乙、丙两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丙两方的权利
9.1.1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其应得的承销费划入其分别指定的银行帐户。
9.1.2 乙、丙两方有权要求甲方向其提供包括发行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承销有关的资料文件。
9.2 乙、丙两方的义务
9.2.1 乙、丙两方应根据本协议尽职、勤勉地进行承销股票。
9.2.2 乙、丙两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除向社会公众披露的招股说明文之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承销的信息向承销团成员以外的人泄露。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三方或两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任何对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产生争议的,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 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一份,发起人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b股)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下列各方在______________市签署:
发行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主包销商: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有权利。
住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注册地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3.名称:_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__________道__________号_________大厦_______楼
4.名称: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注册地址:中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分为________万股。其中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为___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为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万股,占总股本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万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万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万股,b股________万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议(见下)的条件的权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万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忘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释义
1.定义
在本协议中(包括附件),除非文义另有约定,下列词语有以下涵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总数为________万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国”是指美利坚合众国。
“人民币”及“rmb”是指人民币元,即中国的法定货币。
“港元”或“hk”是指港元,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
“美元”或“vs”是指美元,即美国的法定货币。
“截止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各包销商在此日前完成本次配售b股。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境外投资者”是指:
(1)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香港、澳门、台湾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4)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允许的境内上市外资股其他投资人士。
“章程”是指股份公司章程。
“董事”是指股份公司现任董事。
“获配售的人”是指受到包销商的邀请认购b股的境外投资者,该投资者正是根据配售书而认购b股。
“配售”是指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及包销商之间的协议,将________万股b股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配售给境外投资者。
“配售备忘录”是指股份公司就本次b股配售而将发行的资料备忘录,其经包销商同意的版本的副本为认证起见已由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草签,作为本协议附录。
“配售比例”是指各包销商在本次配售中同意认购的比例。
具体如下:
包销商承担配售的b股数目占总数的百分比(%)主包销商 国际协调人××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合计100“配售价”是指每股b股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港元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元。
“主包销商指定的帐户”是指主包销商通知国际协调人在_________银行设立的_________(港元或美元)帐户。
“所得款项发放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得款项转交日”是指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换率”是指人民币款项折算成美元、港元的总换率,即备忘录日期所在的日历周前一个日历周_________外汇调剂中心人民币兑换美元、港元的牌价的平均价。
“国际报告会计师”是指_________会计有限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____股份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____(外币)现汇帐户,在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帐户号码已通知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
“国际协调人指定帐户”是指以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的名称开立的_______________(外币)帐户,在____________银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佣金”是指每配售一股b股_________元(外币)或人民币,相等于配售价_________%的款项。
“股份公司的保证”是指股份公司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的保证”是指包销商有关的声明、保证、承诺,即本协议第________条所规定的事项。
“包销商”是指主承销商所代表的自己、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包括中国包销商和国际包销商。
“总发行价”是指本次b股配售所得全部款项,即发行价_________元(外币)每股_________万(即总股数)所得的款额。
“开始配售日”是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日,各包销商将根据本协议而开始配售b股。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股份。
“有关的证券法规”是指任何与本次b股发行、本协议的签署或者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交易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5年12月25日生效的《国务院关于股份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中国证券委员会于1996年5月3日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1998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保证”是指股份公司、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其他包销商的保证、承诺。
“中国法律意见”是指以下二种情况:
(1)股份公司的法律顾问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以及其他包销商等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及
(2)包销商的法律顾问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法律为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作出的法律意见书。为验证起见,该法律意见书已被股份公司及主包销商的代表草签。
“验证文件”是指由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拟订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验证文件(已签署的副本已呈交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
2.各标题仅是为方便而加上,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a提到法律、法规条文时,是指可能已经、或者不时会被修订、修改或重订的上述法律、法规条文。
4.a本协议中提到的时间,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均是指_________时间。
5.各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配售
1.在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同时又在第_________条股份公司所作的保证、声明和承诺的基础上,各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各自的配售比例,进行b股和配售,并在截止配售日下午3:00之时还有未配售出的股票之际,将此股票按配售比例以配售价全部购入。
2.股份公司是以私人配售方式发售配售b股供境外投资者在发行价及本协议条款及配售文件所规限的条件下认购。
3.股份公司委托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此项b股配售活动,其他包销商也是受股份公司委托而进行此项b股配售活动的。
4.各包销商按本协议的约定,接受委托,负责本次b股的配售活动。股份公司与各包销商共同商定,各包销商有权代股份公司完全行使本次b股配售有关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代表股份公司接受或拒绝(全部或部分)境外投资者按照配售书所提出的申请。
5.各包销商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和责任为个别的,而非连带的。
6.如果某个或某几包销商未履行其(1)分条的义务,其他包销商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就该违约包销商所没有认购或没有找到认购者认购的b股,促成别的认购者加以认购或自行认购;若多名其他包销商欲行使此权利,则按各自认购比例来分担。
7.主承销商有义务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于截止日后的第_______个工作日上午________之前向股份公司提交有关配售b股认购名单;各包销商均有义务按照本协议及包销商协议的规定,向主承销商提交其包销义务范围以内的有关b股的认购名单,以便主承销商转交股份公司。
第三条 b股配售备忘录
股份公司将在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编制b股配售备忘录,并应于配售备忘录日期向国际协调人(代表主包销商)交付其要求的份数的b股配售备忘录。
第四条 登记
1.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须在不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将下列人士的姓名及申请的配售股份数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股份公司:
(1)每一名获配售人;
(2)每一名获配售人或包销商(如果有的话)所申请的b股数目。
2.股份公司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已认购的b股部分配给有关配售人及各包销商(如有的话)。
3.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应合作向各被接纳申请人提供开立使其能持有及实买配售之b股的帐户所需有关资料和文件。
4.股份公司在接到上述通知的有效名单后,只要其所列名单上人士已将款项按约定支付,股份公司就应确保该认购名单内人士的名字将被登记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且其认购的b股股数列入于该认购名单中其名字对应的位置。
5.股份公司应在收到认购名单之后第三个工作日的上午_________(时)在完成第(4)分文所规定之义务后,根据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向其提交一份或多份股权凭证。证明上述认购名单中列人士的b股股权,并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将所列名单人士的姓名或名称及所认购的b股数输入其保存的股东数据库;并在完成此事项后第二个工作日,促使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向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提交已收到股权凭证的书面确认书_________份。
6.股份公司保证其所分配、发行的b股,没有任何留置权、抵押权、产权负担以及第三者的权利负担于其上,而且该b股其有该等股份所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股息、投票等权利。
第五条 付款
1.各包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相当于佣金数目的金额(具有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存入主包销商指定帐户内,上述款项应指定为“________股份公司发行b股”付款。
2.国际协调人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从申请人收到的所有有关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国际协调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主承销商的指定帐户。
3.在上述两项条件被满足的条件下,主承销商应在截止日后的________工作日内,将其自申请人及其他包销商处收到的所有有关本次配售股份的款项,在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和其他费用(具体见本协议下文及包销商协议)后,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4.
(1)如果按照本协议条款,生效条件未得以满足或被放弃,本协议则应立即终止并适用第_________条的规定。
(2)如果第一条所载的条件均符合或者被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而且第一条及其他有关的股份公司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并没有被违反,主承销商帐户内的资金,应依第(3)分条规定无条件执行,汇入股份公司指定的帐户上。
5.双方协商确认如下:
(1)在主包销商按第4条第(3)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主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2)在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按第4条第(1)、(2)分条的规定支付款项后,国际协调及其他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即行终止。
第六条 条件
1.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而必须负担的义务,须在开始配售日或该日之前,下列各项条件已经符合或被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放弃:
(1)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股份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而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2)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包销商和中国法律顾问拟订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之规定,且为各包销商满意;
(3)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收到国际会计师写给包销商的意见书,其格式与内容为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4)对股份公司有关业务及资产的妥当谨慎验证及b股配售文件的验证已经完成,并为主承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满意;
(5)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已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已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和许可,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及已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使配售能够进行及b股能够发行并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股份公司所做的第________条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2.股份公司应促使上述条件得以完成,假如上述条件并未完成或被满足,则本协议即失效,各个义务即告终止。同时适用第______条的有关规定。例外的是上述条件被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豁免;或是股份公司与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进行商洽(各方有义务进行此项商洽)。
第七条 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向全体及每一名包销商就下列事项及附件一部分规定的条款作出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作为每一名包销商均是依此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1)如果股份公司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将会使本条和附件一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被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并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发布。
(2)股份公司承诺其支付所有因本次b股的发行,以及因签署、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协议和股份公司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中国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政府性收费。
(3)股份公司承诺其应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本次b股的配售发行能在配售日进行,以及b股能够在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股份公司承诺,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b股截止日止,股份公司将在事先未与主包销商、国际协调人协商的情况下,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新闻或公开发布或散发文件形式,向公众披露除b股配售文件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b股发行的资料。股份公司还承诺确保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也不为上述行为。
2.所有包销商及每一名包销商分别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所列各条及附件二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并接受和承认股份公司是根据该等所有声明、保证和承诺才签订本协议的;此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协议签字日作出的,并被认为在配售日、截止日和所得款项发放日就当时相应事实与情况重复作出:
(1)使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如果其在任何时候知悉任何会使本条和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为不真实或不正确违反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并进行协调,按其合理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公布;
(2)每一包销商均承诺,其将尽责、勤勉地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本次b股发行工作。
(3)除非另有约定,每一项保证均应独立解释,不应因参照任何其他保证之条款或本协议之条款而受到限制,也不应受上述条款的影响。
(4)由于违反第7条、附件一、附件二所列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不应因本次b股的认购发行完毕而受到影响。
第八条 佣金和费用
1.作为各包销商按本协议提供服务的代价,股份公司将以_________(币种,一般为外币)向各包销商支付佣金:
(1)股份公司须向主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他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股份公司须向国际协调人支付包销佣金和协调费用,相等于其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3)股份公司须向其他包销商支付包销佣金,相等于各自所包销b股的配售价的_________%。
2.包销商在b股配售方面支付的或者代股份公司支付的所有律师费及其他专业印刷及其他相关费用应由股份公司负担,其支付方法同于佣金。
3.各包销商指定的帐户:
(1)主包销商: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___。
(2)国际协调人: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3)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4)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5)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银行,户口名称_________,户口号码_________。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在本次b股配售实行日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发生、出现、存在或者实施以下各项情形:
(1)任何新法律、法规或者现有法律、法规这任何变动,或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对现有法律、法规之诠释或应用方面之变动;而该等事项在主包销商(代表各包销商利益)和国际协调人在知悉后,并在考虑了其所有其认为重要的因素后,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帐务状况、公司前景或者配售b股,或者对b股持有人之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2)任何国内、国际政冶、经济、金融、市场、军事及其他状况发生变化,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认为该等事件或情形已经或可能将会对股份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前景或者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
(3)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之一般证券买卖因金融市场上之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而被冻结、暂停或限制的情况;或
(4)任何地震、火灾、暴风、暴雨、海啸等不为人力所控制的自然灾害,主承销商与国际协调人认为此等事情已经或将要对本次b股配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在出现上述任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下,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可以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出所根据本条款的理由,从而暂停(不超过20天)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赔偿
1.股份公司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项,导致任何一名包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索赔、承担责任、法律费用、开支等,股份公司要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每一名包销商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欠诚意所引致,则该包销商不得为此而索赔,股份公司也有权拒绝赔偿:
(1)根据本协议而为本次b股发行所为的任何正常行为;或以及
(2)股份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有不正确、不完整,或者是误导的;或以及
(3)股份公司违反了本协议内其所作出的声明、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
2.各包销商同意并承诺如果发生以下事项,导致股份公司要负担某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b股发行被迟延,或失败,或造成其他开支、法律费用等,除非下列条款另有约定,由各包销商负责进行全面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失或支出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上述费用是由于股份公司自己或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的疏忽或欠诚意所引致,则股份公司不得为此而索赔,该包销商也有权拒绝赔偿:
(1)各包销商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任何重大违约致使本次b股配售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或
(2)各包销商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不真实或有误导使配售不能按本协议规定进行;或
(3)如果各包销商在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未能按约足额付款的话,违约方应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向其支付未付款项之利息。计息日自其应付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止,利息的计算以每360天为基准,以_________%(某外币的基准利率)加_________惩罚利率来计算。在违约期间按此利率逐日计算复利。
股份公司同意每一包销商的此项赔偿责任均为独立的,即任何包销商不必为任何其他包销商因未能履行其在本条项下的义务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终止
1.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各包销商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股份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各包销商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1)发生第9条之情事;
(2)股份公司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3)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附件一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未得到履行;
(4)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一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2.如果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股份公司有权在付款放行日下午_________时之前任何时候,向主包销商(代表其本身和其他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股份公司根据本协议应负的义务:
(1)发生第9条之情事;
(2)各包销商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于付款放行日或之前应完成或履行的义务;
(3)各包销商在本协议及附件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保证在实质上不准确、不真实、有误导、有重大遗漏或者未得到履行;
(4)在本协议签署日以后,及付款放行日之前,发生或出现了某种情事,而该等情事的发生或出现,会导致股份公司于本协议及附件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在实质上变得失实、不准确或致人误解。
3.如果本次发行的b股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或股份公司与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约定的其他日期)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承销商和股份公司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及所有其他承销商,中止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4.在发生以上情事之时,各方可以(但不是义务)不发出。中止本协议的通知,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商洽,作出修改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决定。
5.上面条款的规定均不影响第9条、第10条的效力。
第十二条 转让
1.本协议对各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各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的利益。
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三条 弃权
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不行使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不得视同或构成或被解释为放弃该等权利。
第十四条 进一步保证
股份公司同意,在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如果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提出使本协议完全生效及确保主包销商或国际协调人为完全履行本协议而得到本协议授予其的权力、权利及补救而必须的合理的要求(包括行动及文件),股份公司给予满足。
第十五条 通知
1.本协议项下所述事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给予或作出,而且除非另有具体规定,应以中文与英文两种语言书写。
2.任何上述通知或其他通讯应按第(3)分条规定的地址发送,且应依下列情况视为已适当给予或发出:
(1)如以专人投递,则在有关接受方地址交递时;
(2)如以邮寄,则于寄出后五个工作日后;但是空邮除外;
(3)如以电传或传真,惟有当发送方的电传机或传真机上自开始或结束时均正确显示回答相关代码、传输信号等方可作实。
3.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发往下列地址:
若致股份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主包销商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国际协调人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人名)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部分失效或可执行
若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任何条款由于任何原因或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影响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协议或包销商协议的其他条款,也不会影响其修改或其他安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七条 文字
本协议以中文及英文订立,两种文本涵义应互相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一旦两种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中文本为准。
第十八条 时间
时间是本协议的关键因素。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按中国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解释。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分歧、索赔要求,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开始协商后20天未达成一致,则应向中国北京市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全部采用中、英文进行且仲裁裁决为终局的,且对本协议各方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保密
1.本协议各方,包括股份公司、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及其他包销商,应该(也应包括促使其各自高级职员及其代理)对他方不欲公开的资料、文件等信息履行保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协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次b股配售的信息以及一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他人所知晓的资料文件等信息。
2.除非有下列情况之一,否则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应向第三人披露上述一切信息:
(1)有关法律规定;
(2)如果一方所服从或受监管的政府机关、证券交易所规定,
(3)向各自一方的法律顾问和审计师披露;
(4)资料已被公开,但不是由于该一方的过错;
(5)双方协商披露,在此需有书面协议,但是任何上述资料只可于在与其他方协商之后方可披露。
第二十二条 以往达成之协议
同是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各方当事人就本次b股配售或任何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和安排(无论是书面或是口头形式,但包销商协议除外)将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被本协议所取代。而以上所指的任何协议或安排均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失效。
第二十三条 副本
本协议可由本协议各方分别加以签署多份数量的相对文本;每份如此签署的相对文本均构成一份正本,但所有的该等协议应该是一份相同的文件,也仅构成一份文件。
第二十四条 生效
1.本协议应由各方当事人的董事会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
2.本协议自前款条各方在本协议首揭日期签署后生效。
附件一 股份公司的保证
股份公司向每一个包销商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及承诺:
1.股份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和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1)股份公司为进行本次b股配售而需的一切文件及业务所必要的一切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已被取得并持续有效或将会取得;而且股份公司现在没有且将来也不会违反任何上述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而且股份公司现在并未知悉任何上述批准、授权、执照和同意将以口头或书面的通知或威胁给以取消或更改、且股份公司在将来知悉以上事实,将尽快通知每一包销商。
(2)股份公司具有必要的权力、权限来签订及履行本协议。
(3)股份公司已经根据重组,合法地取得有关业务及其资产,而且也获得授权按b股配售文件所预期的方式从事业务活动。
(4)股份公司向每一包销商提供的章程,为股份公司现有章程,而且业已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且股份公司已采纳,该提供的章程副本为真实、准确、完整的;股份公司并无违反其章程。
2.股份公司在本协议及根据本协议规定必需签署的任何其他文件于签署后,按其各自的条款构成股份公司的有效及有约束力的义务。而股份公司在履行该等义务时,没有,亦将不会出现以下情事:与公司的其他协议所载条件或条文有冲突,或者使该等条件或条文产生违反;与任何现有而且适用的法律、法规、裁决、规章,或者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通告或决定,或者任何股份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有司法管辖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裁决有冲突。
3.除本协议以外,并不存在任何未执行的认购权或其他权利、协议或义务,以致须发行或转让股份公司的任何股份、债券或其他证券。
4.b股配售文件的承诺
(1)每一份b股配售文件现已包含,并在一经发行时将包含,有关股份公司和b股配售的全部要求的重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及其投资顾问对公司的财产、负担、财务状况、盈利、损失、业务情况及前景等一切资料;上述文件资料要求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
(2)每一份b股配售文件所包含的一切事实陈述均为或者将为真实的、正确的和没有误导的。
(3)b股发售文件所包含的意见、估计、预制、前景等的陈述是真实且诚实的,是在经过认真和审慎地考虑了一切有关情况以及基于合理的假设而作出的反映了合理和公允的预期。
(4)有关会计资料及文件
①在b股配售文件中所有的股份公司的帐目均已经过符合有关规定的审计,而且此帐目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采用通用一贯的会计标准原则和惯例编制的,并且真实、公允地反映了股份公司在其有关的会计参考日期的财务状况及其有关的公司业绩,(而且上述帐目均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准确的,对于其他未清算确定事项已按正当会计惯例注明。)以上帐目均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
②股份公司为每一包销商及_________国际审计师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和文件均为真实和正确的,其中所有预测及估计均已经过适当、审慎、公允的考虑,并且代表股份公司基于已知事实而作出的真实、合理、公正的期望和预计。
③在本次b股配售中,股份公司应该向包销商或包销商的律师或_________国际会计师披露或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已被披露或提供,而且该等资料文件均为完整、真实、没有误导性、虚假性的信息。
(5)b股配售备忘录
①b股配售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b股配售备忘录规定的会计师报告及估值报告。
②为了编制b股售配备忘录,股份公司应向包销商、包销商律师、国际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分别充分提供和披露有关资料,而且该等文件资料在所有方面均为真实、正确且不存在误导的。
③b股配售备忘录所载的关于事实的陈述不仅现在而且将来在所有方面均为正确的,且不存在误导性;其所载的关于意见、意向或期望均是基于公允、真诚的;且在根据到所有一切有关情况,小心及适当考虑后所作出的。而且,b股配售备忘录中没有任何股份公司或其董事会或其每一名董事知悉或经合理究查其应知悉的,而且应披露于b股想售备忘录中的事实。
5.诉讼
(1)就目前而言,并不存在涉及股份公司有关业务、有关资产及有关债务的任何诉讼或仲裁正在进行;
(2)就股份公司所知,也没有将要发生或可能面临有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威胁。
6.保险
(1)股份公司所拥有物业及经营的业务均已按国际良好惯例正常地购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是合法存续,而且拥有较高声誉及经济实力,该等保险也并不存在因没有作出或作出了某项事项而失效或者可能失效或者被撤销。
(2)股份公司的职工均已参加了中国政府统筹安排的社会保险。
7.所有权
(1)对于b股配售备忘录中所涉及的股份公司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除有披露外,不存在任何( )如抵押、质押等在内的( )权利负担。
(2)对于该等财产或财产权已经或将会获得有关政府机构的批准,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8.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除b股配售书中已披露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以外,股份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9.重大投资项目
除b股配售书中已披露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外,股份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投资项目。
10.验证笔录的答录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就国际包销商的法律顾问编制的验证笔记所提供的答复,在各方面均为真实与准确的,且不存在重大误导。
附件二 包销商的保证
每一包销商均个别地向股份公司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而且该等声明、保证和承诺是在本协议签订日作出的,并被视为在截止日重复作出的:
1.每一包销商并没有,将来也不会向境外投资者以外的其他人配售b股或发出邀请他们申请b股的邀请。
2.每包销商均为根据有关法律而具有必需的权力或授权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每一包销商除在与主包销商和国际协调人和股份公司协商并取得书面一致后,不能将配售说明书以外的,能够或者可能影响本次b股配售的信息,以报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开或公布。
4.每一包销商在任何一司法管辖权区内进行b股配售时,将以合理的、谨慎的态度来使其b股配售符合该管辖权的法律法例。
5.每一包销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每一义务,均不会导致以下情事:
(1)导致其违反自己的章程的规定;
(2)导致其违反受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例令等;
(3)导致其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协议中其应负的义务。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____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采取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传真交易业务范围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2.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3.若乙方需办理其它业务种类,则需至甲方直销中心亲自提交申请,或由甲方提供上门服务。
二、 交易条件
1.交易时间:在基金正常开放日,交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基金募集期,交易时间为_____-_____。
2.认购:乙方应在认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认购申请,认购资金应与认购份额相符。若在基金成立验资日,认购金额与认购份额仍不符,或认购资金到账而无认购申请,则乙方该笔认购申请为无效申请。无效认购款将在基金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退回。
3.申购:乙方应在申购资金到达____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后提交申购申请。申购申请资金必须汇款金额一致,否则,为无效申请。
4.赎回: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基金/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5.乙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申请委托的,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再将赎回款项划往乙方指定银行资金账户。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____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三、 交易流程
1.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2.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当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的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4.甲方在乙方提交之申请经确认后,可应客户要求为客户打印并邮寄交易成功交割单。
四、 免责情况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五、 协议的修改、解除与终止
1.本协议其它内容的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为有效。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六、 说明
1.本协议只对交易委托的提交做出规定,交易能否成功由基金的注册登记人过户登记纪录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为协议:
一、甲方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担上述项目,通过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与甲方的配合下,提出来
融资商业计划书报告,供甲方融资洽谈时用。
三、时间进度
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后于 年 月 日进行工作,乙方派专家到甲方收集资料,全部项目资料1-5天完成,融资商业计划书收齐资料后5-10个工作日完成融资商业计划书报告,于 年 月 日完成。
四、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费用:
全部费用按融资金额的千分之一,最低不少为于XX0 元,最高不超过80000元,预付20- 30 %,专家到甲方收集资料付的第一天支付,乙方才派出专家,其余款项于交融资商业计划书时一次付清。专家的交通、吃住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备一份。
七,甲方提供资料有虚假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投资公司
丙方:_________投资基金公司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年利率______%,期限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_万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
第二条 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清结乙、丙方___________万元债券本息
第三条 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汇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第二条 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 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 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第五条 甲方权利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管理办法(暂行)》为乙方提供有关待遇。
(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第八条 乙方义务: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九条 担保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1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作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应在从事代理业务时始终予以遵守。
(二)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行为准则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个人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在业务活动中,必须仪表整洁,礼貌待人,态度热情,不得有与客户争吵等过激行为。
二、拜访客户应事前约定适合的时间、地点,事前未约定的拜访应选择客户适合的时间。
三、与准保户接触时,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动出示《保险代理人展业证书》。
四、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将客户应该知道的本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告知客户,将本公司应该知道的客户的情况如实报告本公司。
五、在与准客户讨论保单时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给代理人的展业宣传材料,且必须使用完整的说明材料,不得增加内容,或只选择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条款或展业材料以及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传说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经本公司批准的销售建议书和有关的数字。
七、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尽可能地保证准保户理解他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他有权获得保单利益。
八、对于长期寿险应主要宣传其保障功能,不得将其预定利率与银行储蓄利率直接比较。
九、对利差返还性险种,不得预测利差返还收益。对保险利益的描述应特别强调未来利益的不确定性。在举例说明利差返还的性质时,应当清楚地表明,这种举例仅仅是为了说明保单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对未来利率的假设,因此不是保证可以获得的。
十、在与其他类型的保险或投资比较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阐明每种保险或投资的特点。
十一、尽可能地使所建议的险种符合准客户的需求,并且不超过准客户的负担能力。
十二、只对那些自己有能力处理的事情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寻求或介绍其他专家的意见。
十三、不得对任何保险公司及其产品或任何其他保险中介人做出不正确的或误导性的陈述。
十四、除非现有保单明显不符合准客户的需要,不得试图促使准客户取消任何现有保单,并应准确完整地说明、比较现有保单的险种与所推荐的险种。
十五、在完成建议书或投保单或其他任何材料时:
1.避免影响准保户,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声明都是他的责任。
2.必须提醒准客户注意投保单上的有关声明,并向准客户讲明欺诈、不告知和告知不实的后果。
十六、特别强调保单的长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险费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单规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诱使客户投保。亦不可为达到诱使某公司的客户转保、失效、丧失权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错误的陈述或不够完整准确的比较,以及试图诱使其他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对保单进行服务。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任何额外费用。
十九、在任何时候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收到保险费后要按规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将收取的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垫交保险费。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单证、文件、资料。收到投保单后应立即转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单及其他应由客户签字的单证或文件上签字;未经客户本人书面授权,不得让第三者代客户签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确规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担责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誉做担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签发保单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担责任。没有本公司的授权,不得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单附件做出保证。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怀疑投保人的职业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或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代理人不得将本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批单等递送给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与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顶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体检。
二十七、除进行正常代理活动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实务处理和客户的信息。从事正常的代理活动时,也应努力杜绝向准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类信息。
二十八、未经本公司许可,代理人不得将自己的业务转让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转让的业务。
二十九、代理人无权向他人表示其有权接受损失通知书、协议理赔条件、支付任何损失赔偿或承担本公司部分赔付的节余部分。
三十、不得与客户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虚假索赔给付案骗取保险金;也不得接受或试图接受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
三十一、不得兼职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其他保险公司或营业单位推销保险。
三十二、未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传播媒体上做有关本公司的广告,不得签署散发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体致函反映有关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的情况,也不得印制、签署和散发带有本公司名称或图标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经授权的行为或声明致使本公司承担法律诉讼时,代理人个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金。
三十三、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变更有关职级、职称等内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竞争已属于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终止时仍与本公司商谈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间,代理人不得引诱、怂恿或试图引诱、怂恿任何本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员脱离本公司。
担保函
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金额到期日:_________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_________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_________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_________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或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迳启者:_________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_________
感谢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_________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币种)。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割时间:
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单据--不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_________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_________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_________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_________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些条款的接受。
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_________;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满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资金账号: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
起点市值: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邮箱: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