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离婚答辩状
更新时间:2024-04-20 20:42:54

  民事答辩状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xxx,女,汉族,1976年2月18日生,罗平县人,农民,家住罗平县阿岗镇海马村委会阿布科村。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1976年8月26日生,罗平县人,农民,家住罗平县阿岗镇海马村委会海马村。

  被答辩人因感情不合为由向贵院提出与答辩人离婚。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并作出如下答辩:

  一、被答辩人在起诉书中叙述的不是事实并且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事实应为:1999年7月16日双方经登记而结婚,2000年10月生育一子,叫xx,2002年生育一女,叫xx,因为当时我响应政策号召,做了绝育手术。婚后虽然偶尔发生吵架,但是感情还是很好。被答辩人叙述的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发生吵架后及每逢活计繁忙时,答辩人就离家出走,被答辩人生病,答辩人不履行夫妻之间相互抚养的义务,没有妇女的仁慈之心,这些都是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污蔑。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和睦,并且一直由答辩人照顾孩子的生活及读书;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夫妻感情和睦,并有儿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儿子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不予判决离婚。

  三、双方共同财产为电石厂后面三块宅基地,小石洞两块,石山子三块,水利帮一块耕地,住房四间,烤房三所,被答辩人身边拥有的现金20万元左右。

  四、双方无共同债权。

  五、为了给孩子医病及照顾孩子读书生活,答辩人给别人借了15000.00元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只是出现一点小矛盾,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程度。被答辩人起诉离婚是对孩子不负责,对家庭不负责。答辩人相信,只要法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帮助双方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罗平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14年01月17日

云好查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下一篇 : 民事诉状
最新更新
云好查(yunhaocha.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云好查 yunhaocha.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2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