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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20 03:58:57
 

承包合同范文(1)

  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a)因为工程师代表的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意见,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意见,并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

  (b)若承包商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质疑,他可将该问题提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

  9.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任意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商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根据合同规定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进行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

  第十条 书面指示

  10.1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若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原因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商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

  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根据合同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发出的指示。

  第十一条 工程师应行为公正

  11.1 凡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

  (a)表明他的决定、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满意或批准,或

  (c)确定价值,或

  (d)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所有条件的情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决定、意见、赞同,表示满意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合同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

  四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12.1 没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处进行转让,但下列情况除外:

  (a)按合同规定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银行为受款人的费用,或者

  (b)把承包商从任何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利转让给承包商的保险人。

  第十三条 分包

  13.1 承包商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没有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商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一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

  但对下列情况承包商无需取得同意:

  (a)提供劳力,或

  (b)根据合同的规定采购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进行分包。

  第十四条 分包商义务的转让

  14.1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商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期间须继续承担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商在根据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在缺陷责任期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雇主。

  五 合同文件

  第十五条 语言和法律

  15.1 拟定合同文件的语言为(填入语言名称),其主导语言为(如果有二种以上的语言时)

  15.2 适用于本合同并据以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法律为在……国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6.1 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但在发生分歧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解释或校正,工程师并应就此向承包商发布有关指示,在此情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函;

  (3)投标书;

  (4)本合同;

  (5)规范和图纸;

  (6)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7.1 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商两套复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商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商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17.2 承包商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17.3 上述提供给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商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十八条 进展中断

  18.1 如果工程师未在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计划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呈交通知书,并同时向雇主呈交副本。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详细说明。

  第十九条 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

  19.1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按18.1款发出和通知书中已说明了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和变更原合同的权利。

  (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此类费用的数额,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条 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

  20.1 如果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生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则工程师在根据第19.1款规定作出决定时,应将承包商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

  第二十一条 补充图纸和指示

  21.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应有权不断向承包商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商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

  第二十二条 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

  22.1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商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商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意所必须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及其它材料,以及

  (b)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须足够地详细,以使雇主能够对采用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使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此类使用和维修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获得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接收。

  第二十三条 责任不受批准影响

  23.1 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六 一般义务

  第二十四条 承包商的一般责任

  24.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承包商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及为修补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的还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所用设备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

  第二十五条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25.1 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承包商对不是由他编制的永久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者任何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商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商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协议

  26.1 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商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雇主负担。

  第二十七条 履约保证

  27.1 承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雇主。当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商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提供的担保机构须经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负担。

  第二十八条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

  28.1 在承包商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保证将一直有效。但在根据本合同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履约保证的索赔

  29.1 在任何情况下,雇主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商,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第三十条 现场视察

  30.1 在承包商提交投标书之前,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资料,但是承包商应对他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负责。

  30.2 应当认为承包商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及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意:

  (a)现场的形状和性质,包括地质条件;

  (b)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

  (c)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围和性质;

  (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

  应当认为承包商的投标书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资料和承包商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检查为依据的。

  第三十一条 投标书的完备性

  31.1 应当认为承包商对自己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表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所有这些应包括了他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提供或者为意外事件准备的临时金额,以及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须的全部有关事宜。

  第三十二条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

  32.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商应立即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应决定:

  (a)按合同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力,和

  (b)确定因遇到此类障碍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商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

  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另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类决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商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及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情况,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

  第三十三条 遵照合同工作

  33.1 除法律上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在涉及或关系到该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商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从工程师代表处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条 提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度计划

  34.1 承包商应当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以工程师规定的适当格式和详细程序,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师何时需要,承包商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

  34.2 无论何时,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计划时,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计划,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计划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条 提交现金流量估算

  35.1 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承包商应按季度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根据合同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详细现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若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还应按季度提供修订的现金流通量估算。详细的现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时间应为____天。

  第三十六条 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

  36.1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计划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承包商的监督

  37.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必需的,承包商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商或经工程师批准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权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监督。上述批准可由工程师随时撤回。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根据第8~11条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37.2 如果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商在接到此类撤回通知后,考虑到下述条款中提及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尽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任该工程的任何职务,而代之以经工程师批准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条 承包商的雇员

  38.1 承包商应向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

  (a)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及

  (b)为使承包商适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8.2 工程师应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立即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及工程师从其他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尽快予以更换。

  第三十九条 测定并标示

  39.1 承包商应对下述工作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准确的放线。

  (b)上述规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其准线的正确性。

  (c)提供与上述工作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纠正时,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意。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工作或任何基准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对上述各项的精度所负的责任,承包商应仔细保护和保留好一切水准点、视准轨、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条 钻孔和勘探开挖

  40.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内,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商钻孔,或进行勘探开挖,则应根据第83条规定以指示形式下达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经包括了涉及此类工作的项目或备用金额者除外。此类勘探开挖应被认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条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41.1 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整修过程中,承包商应当:

  (a)高度重视所有授权驻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或任何有关当局提出要求时,自费提供并保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以及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以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他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

  第四十二条 雇主的责任

  42.1 根据第66条的规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在这方面他应当:

  (a)对所有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以及

  (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危险。

  42.2 如果根据第66条的规定,雇主在现场还雇用其他承包商时,雇主应同样地要求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险方面负同样责任。

  第四十三条 工程的照管

  43.1 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的日期止,承包商应对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等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照管工程的责任应随移交证书一起移交给雇主。但:

  (a)如果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一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商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的照管责任移交给雇主;

  (b)承包商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负完全责任,直到此类未完成的工程根据第82条的规定完工为止。

  第四十四条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44.1 在承包商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坏,除第46.1款限定的风险情况外,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按照第82条对承包商责任的规定,承包商亦应对其在进行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5.1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他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商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而工程师应按第84条的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格,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则工程师在作出上述决定时,应考虑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责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条 雇主的风险

  46.1 雇主的风险是指: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e)暴乱、骚乱或混乱,但对于完全局限于承包商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此类事件除外;

  (f)由于雇主使用或占用合同规定提供给他的以外的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此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商提供或由承包商负责的;

  (h)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47.1 在不限制第43~36条中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

  (b)以重置成本15%的附加金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及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以及拆除和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

  (c)投保承包商运至现场的承包商的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笔足够在现场能重置这些设备和物品的金额。

  第四十八条 投保范围

  48.1 对于第47.1款中的(a)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联合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

  (a)从现场开始工作至颁发有关工程或其任保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为止,雇主和承包商遭受的除第50.1款规定的情况以外的由任何原因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及

  (b)由承包商负责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由发生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为履行第82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由他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九条 对未能取得金额的责任

  49.1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从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额,应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据第43~46条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除外项目

  50.1 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承担义务:

  (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

  (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其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他危险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

  第五十一条 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51.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保障雇主免于承受与上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

  (b)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但工程除外。

  51.2 上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系在工程实施和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发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时还应保障雇主免受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况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越过该土地之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

  (c)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为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费、指控费用、其他费用,或者是当承包商、其雇员或代理人也对这类损伤或损害负有部分责任时,应公平合理地考虑到与雇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对该损伤或损害所负责的程序相应的那一部分损伤或损害。

  第五十二条 雇主提供的保证

  52.1 雇主应保证承包商免于承担有关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况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十三条 第三方保险

  53.1 在不限制第51条规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义,对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员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进行责任保险,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项限定的情况除外。此项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

  53.2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条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分别保险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适用。

  第五十四条 人员的事故或受伤

  54.1 承包商应对他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员进行此种责任保险,并应在全部雇用期间内持续上述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员,如该发包商已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责任保险,这样雇主就根据保险单得到保险,则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时,承包商应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项保险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五条 人员事故保险

  55.1 承包商应对事故投保责任险。在整个工程期间,只要有人被雇佣,承包商就应当继续投保责任事故险。对于分包商雇佣的人员,如果分包商根据本款已经对其所雇佣的人员投保责任事故险,使雇主能够根据保险合同得到赔偿,那么承包商对被保险人的义务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应当要求该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险单以及支付保险费的收据。

  第五十六条 保险证据和保险条款

  56.1 承包商应在现场工作开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证据,说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险种已经生效,并应在开工之日起84天之内向雇主提供保险单。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证据和保险单时,承包商应同时将此情况通知工程师。上述保险单应与中标函签发前所同意的总条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据雇主同意的条件,在承保人处投保其负责的所有保险项目。

  第五十七条 保险的充分性

  57.1 承包商应把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计划方面的变化情况通知承保人,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在整个期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第五十八条 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

  58.1 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内向雇主提供各项保险单,则在任何此种情况下,雇主均可以进行任何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支付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险费,并可随时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费用,或视为到期债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费用。

  第五十九条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9.1 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规定的条件,责任方应保证另一方免受此类失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索赔。

  第六十条 遵守法令、规章

  60.1 承包商应在一切方面,包括发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纳所有的费用,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与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有关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任何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正式合法当局的实施细则;以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60.2 承包商应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任何此类规定的任何罚款和责任。但雇主应负责获得工程进行所需要的任何规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应根据第52.1款的规定对承包商给予保障。

  第六十一条 化石的保护

  61.1 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间而言,均应被视为属于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商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且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在移动之前,立即将此类发现通知工程师,并执行工程师关于处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类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获得任何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加上此类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条 专利权

  62.1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保护和保障雇主承担由于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此种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条 矿区使用费

  63.1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各种材料的一切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赔偿费。

  第六十四条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64.1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的和不适当的干扰:

  (a)公众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属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

  64.2 承包商应保护和保证雇主免于承担由承包商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十五条 避免损坏道路

  65.1 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运输对连接现场的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或损伤,承包商特别应该选择运输线路,选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以便来往于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运送所不可避免出现的任何这类特殊交通运输受到尽可能合理的限制,从而避免对这些道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或损伤。

  65.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了便利承包商的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承包商应负责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费用,并且应持续保障雇主免于承担由于此类运输造成任何桥梁和道路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类索赔,承包商应出面谈判并支付纯粹由此类损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赔。

  65.3 尽管有65.1款的规定,但如果发生因运输材料或设备而对通往现场或位于通往现场路线上任何桥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损害时,承包商在得知此类损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权提出此类索赔机构的任何索赔要求之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给雇主。当根据任何法律或规章规定,要求该材料或设备的承运人给予道路管理机构损害赔偿时,雇主不应对与此有关的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负责。在其他情况下,雇主则应协商解决和支付有关此类索赔的全部金额,并且应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此类和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工程师认为上述任何索赔或其中的一部分实属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规定的承包商的义务所致,则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因上述失误应赔偿的总额,雇主应从承包商处收回该款项,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付或将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无论何时,雇主应将要协商的解决办法及承包商可能偿还的任何总额通知承包商,雇主应在此类解决办法达成协议之前与承包商进行协商。

  65.4 在工程性质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运输时,本条上述各项规定的术语“道路”应解释为:包括水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相应的效力。

  第六十六条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

  66.1 根据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为下列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机会: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机构的工人。

  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现场或现场附近实施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实施雇主可能参与的与该工程有关或附属该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 如果工程师提出书面要求,根据第66.1款规定,承包商应:

  (a)将承包商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上述任何其他承包商或雇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或

  (b)允许上述各方使用临时工程或承包商在现场的设备;或

  (c)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质的任何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根据第84条规定确定一项追加到合同价格中的费用,并应将此决定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

  67.1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商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67.2 在颁发任何移交证书时,承包商应从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商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使用状态。但承包商应有权在现场保留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七 劳动力

  第六十八条 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

  68.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条 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

  69.1 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以预先规定的某种格式和时间间隔,向工程师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现场随时雇用的职员及各种等级的劳务人数的详细报告;当工程师可能需要时,还应送交有关承包商设备的此类报告。

  八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第七十条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70.1 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为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的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要求;

  (b)随时按工程师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进行检验。

  70.2 承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第七十一条 费用

  71.1 如果说明书或工程清单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应由承包商自费提供。

  71.2 若检验属于下列情况,则承包商应负担任何此类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已明确指明或规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标书中标价或便于标价的。

  71.3 若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规定者;

  (b)在上述情况下未作出专门说明者;

  (c)虽已指明或规定,但工程师所要求的检验是在现场以外的任何地点,或在被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者;如果检验表明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未按合同规定使工程师满意,则其检验费用应由承包商负担。否则,应按第71.4款规定处理。

  71.4 凡符合第71.3款规定者,本款即应适用,工程师应在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增加有关费用总额。

  第七十二条 检查和试验

  72.1 工程师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应能进入现场及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所有车间和场所,承包商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取得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72.2 工程师有权对按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或准备过程中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备的车间或场所不属于承包商,则承包商应取得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或场所进行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此类检查或检验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72.3 承包商应同工程师商定对按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或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将其进行检查或参加检验的意向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师或其正式授权代表未在商定的检验时间参加检验,除工程师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进行此项检验并应认为是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承包商应立即将该项检验数据的正式核实的副本送交工程师。如果工程师未参加该项检验,工程师应对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给予认可。

  72.4 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时间和地点,供检查和检验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未准备好,或者按本款规定所作的检查或检验结果,工程师确认材料或工程设备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工程师可拒收这些材料或工程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商。该通知书应写明工程师拒收的原因,承包商应立即纠正所述缺陷或保证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规定。如果工程师提出要求,应对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按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验或重复检验。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出雇主为进行该项重复检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委托给一名独立检查员进行。根据第9.4款规定,任何此类委托应是有效的,并应把为上述目的委托的独立检查员看作是工程师的一名助理。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这种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承包商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覆盖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检查或测量。以及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或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除工程师认为无必要检查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检查和测量或此类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72.7 承包商应按工程师可能随时发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盖物,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并应将该部分恢复原状使之完好。如果任何这部分根据84.6款的要求已覆盖或掩蔽,并经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确定承包商由于该项剥露、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恢复原状和使之完好所开支的费用总额,并应将此总额增加在合同价格中,工程师应将此情况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应由承包商承担。

  72.8 工程师有权随时对下列事项发出指示:

  (a)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从现场运走;

  (b)用合格适用的材料或工程设备取代;以及

  (c)尽管事先已对其进行过任何检验或临时付款,但对工程师认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工程,均应拆除并适当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或(2)由承包商设计或承包商对其负有责任的设计。

  72.9 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若指示中未规定时间,则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雇主应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及时协商之后,确定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由雇主从承包商处收回,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 暂停

  第七十三条 暂行停工

  73.1 承包商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在暂时停工期间承包商应对工程或其一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况以外的暂时停工,应适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种违约引起的或由其负责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现场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 在根据第73.1款而适用本款规定时,工程师应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并作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给予承包商延长工期的权利;以及

  (b)在合同价格中增加由此类暂时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费用款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 如果暂停是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的许可,除非停工属于第73.1款规定的情况,则承包商可向工程师递送通知,要求工程师自接到该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中断的工程或其部分继续施工。如果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批准复工,则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条规定,将此项停工视为可删减的工程,同时对此再次向工程师递送通知,或者当暂时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时,承包商则可将此项停工视为雇主违约,并根据合同第101.1款规定终止其被雇用的义务,此时应执行第101.2和101.3款的规定。

  十 开工和延误

  第七十四条 工程的开工

  74.1 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通知后,应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工。开工通知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此后,承包商应迅速且毫不迟延开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条 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

  75.1 合同另有规定外;

  (a)随时给予承包商占有现场各部分的范围;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现场各部分的顺序。

  并根据合同中对于工程竣工顺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雇主应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现场;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类通道。

  以便使承包商能够根据第34条提到的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并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此时应将该建议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应随工程进展,适时让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现场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应有的速度并视具体情况或按上述进度计划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议进行工程施工。

  75.2 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规定给出上述占有权而导致承包商延误工期和/或付出费用,则工程师应在及时与雇主和承包商协商之后,作出如下决定:

  (a)根据第77条规定,承包商有权获得任何延长的工期;以及

  (b)应在合同价格中增加此类费用总额。

  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 承包商应承担其进出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开支。承包商还应自费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备。

  第七十六条 竣工时间

  76.1 在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某一具体时间内竣工的整个工程及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应按第81条的规定,在投标书附件中为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规定的从开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内竣工;或在第77条可能允许的延长工期内竣工。

  第七十七条 竣工期限的延长

  77.1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误期原因,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第七十九条 施工进度

  79.1 在承包商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不符合竣工期限要求,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即应在工程师的同意之下,采取必要的步骤,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要求。承包商无权要求为采取这些步骤支付附加费用。如果由于执行工程师按有关条款规定发出的任何通知,承包商认为有必要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进行任何工作,则承包商有权请求工程师对此给予准许。如果承包商根据本条规定的承包商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步骤,使雇主开支了附加管理费,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确定该项费用款额,并应由承包商偿还给雇主,亦可由雇主从任何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八十条 误期赔偿费及其减少

  80.1 如果承包商未能按81条规定的全部工程竣工期限完成整个工程,或未能在第76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何区段,则承包商应向雇主支付投书附件中写明的相应金额作为该项违约的损害赔偿费,而不是作为自相应的峻工期起至颁发整个工程或相应区段的移交证书之日止之间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罚款,但上述损害赔偿费应限制在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前提下,雇主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损害赔偿费。此损害赔偿费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商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80.2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的竣工期限之前,如果工程或区段的任何部分已签发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于在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之后的任何拖延期该工程或区段剩余部分的误期损害赔偿费,应按已签发部分的价值对整个工程或区段的价值比例相应地减少。本款的规定仅适用于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比率,并不应影响上述限额。

  第八十一条 移交证书

  81.1 当全部工程基本完工并圆满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商可将此结果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同时附上一份在缺陷责任期内以应有速度及时地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书和书面保证应视为承包商要求工程师颁发移交证书的申请。工程师应于上述通知发出之日起21天内,或发给承包商一份移交证书,说明工程师认为根据合同要求工程已基本完工的日期,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或给承包商书面指示,经工程师的意见详细说明在颁发该证书之前,承包商尚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师还就向承包商提出工程中影响基本竣工的任何缺陷,这些缺陷可能会在此所说的给出书面指示之后和工程竣工之前出现。承包商在完成预定工程和修补好所指出的任何缺陷,并使工程师满意后,有权在21天内收到上述移交证书。

  81.2 同样,根据第81.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可以要求工程师,而工程师也应就下列各项签发移交证书:

  (a)投标书附件中规定有不同竣工时间的任何区段;或

  (b)已经竣工且工程师认为满意并且已被雇主所占有或使用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或

  (c)在竣工之前已由雇主选择占有并使用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81.3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那么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工程师可

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方: 公司(下称甲方)承包方:广州市远宏餐饮服务公司(下称乙方)

  根据双方条件的需要,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食堂与乙方经营者的最终决定,作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约:

  一、伙食标准:甲方员工每天(二、三)餐伙食费标准为人民币 元,(早餐 元,中、晚餐各 元)中级人员 餐为人民币 元;高级人员 桌,餐 元,夜宵一体式 元,供给乙方经营输伙食。

  二、用餐人数及期份结算付款方式:

  A:用餐方式:1、按乙方专用饭卡交给甲方主管批条为准,但甲方主管部必须按领取卡数来开条据给乙方主管人员,方可作用期末结算证据。

  2、甲方员工需停餐可由甲方主管批条为准,而有三天以上可报停,需经饭堂盖章生效。

  3、中级、高级餐可由公司主管部提前一天报出次日人数给乙方,乙方可按数据(餐数、桌位)人数办理伙食。

  B:结算及付款:1、按 日与甲方结帐一次,并在结帐后的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设有节日或周期,需加菜膳食,可按实用数据份量另计付款。

  3、管理餐按实际用餐计算结帐。

  4、甲方发生付款问题,须提前告知事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用餐。

  三、甲方责任:1、无偿提供现有的厨房、厨具、仓库及燃料、水电、住宿等厨房的正常运作之设施条件。

  2、甲方厨房所用的燃料及水电按标准计算需供人民币 元,给乙方全权自由性使用(注:每人每天应用燃料费 元,水电费 元)。

  3、要维护厨房的治安管理及开餐时间的维护秩序。

  4、有指定人员负责与乙方配合有些细节工作。

  5、要向员工宣传保清洁、守制度等知识;但不得破坏食堂的环境卫生,如有此事,乙方有权对于处理。

  6、如有变动人数及开餐时间等事项,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7、如饭堂的设施出现故障,须及时帮助维修。

  8、员工不能无根据的谣言,甲方将追究员工个人的责任。

  9、员工投诉卫生、食量及伙食问题,甲方负责人须告知乙方主管人员,乙方应尽落实、提取结果、立即改正。

  四、乙方责任:

  1、厨房之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工资由乙方支付。

  2、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调配、制成等应适合甲方员工的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伙食。

  3、在承包期间创以品种多样化,以质求量、色味合口的准则。

  4、保持所用的食物有卫生质量、饭菜及汤式清洁无杂物,如发现食物卫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5、要不断听取多数员工意见进行改创、而达到卫生质量、份量等保持长期稳定一样标准。

  6、不得采购变质的肉类、蔬菜类和大米以及调味品等物品,甲方可对食物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

  7、保持厨房的环境卫生,做到餐冲、日洗、三天大清洗,做到随时检查随时达标的准则。

  8、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禁区;如违反者,甲方有权将依厂规处理。

  10、如厨房设备及工具移交后,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否则折价赔偿,如有发生失落损耗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11、做到服务周到文明待人笑面轻言。

  五、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延迟开餐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

  2、若有意外发生食物病害事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调查,若查明责任在乙方的错点,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3、若单方解约,必须提前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与对方协商,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六、合同期:乙方办理伙食试用期 天,试用期后,甲方认为经营合格,合同期暂订为 年,承包期满是否要续订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于十五天前通知对方,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之条例,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4)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 县______ 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公社(村)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社员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83),(84)1号文件的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__年,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________(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________头(只).其中,种母畜________头(只),种公畜________头(只),肉畜________头(只)…….

  三,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第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______________________头,规格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承包期内的第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______头,其中,种母畜________头,种公畜______头,幼肉畜________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________(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________间,牧场________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________亩_____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_____斤,其中,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时间是________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________斤,其中,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____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 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 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承包合同范文(5)

  工程承包业与建筑业的发展情况呈正相关关系。那么签订简单工程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简单工程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场完成 %工作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工程费用;本工程进场完成 %工作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工程费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付清余下的工程费用(除工程保修押金)。 工程价款通过银行转(汇)入对方帐户(以本合同注明帐号为准)。所有款项支付须先开发票后支付。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应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和水、电接入点;

  七、安全责任

  1、甲方指导乙方组织实施,检查乙方施工安全设施。

  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示和安全设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6、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并对其负责。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修缮,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工程费用。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二楼房顶钢架 。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承包面积为 ㎡,每平方价格为 元。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一、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范围:

  1、项目工程名称*******。合同价捌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圆。开工日期:20xx年2月8日。竣工日期:20xx年2月8日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范围:

  三、工程款(进度款)拨付

  四、承包人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发生安全工伤事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由于质量返工,工期延误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除外。

  五、甲方的责任:

  1、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的检查、监督、指导。

  2、负责项目工程的签证、协调工程决算问题。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6)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及其环境的学科。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地处都江堰成都至都江堰客运铁路支线拆迁重建区地块1工程的水电安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 2、开工日期:2013年6月 日

  竣工日期:2014年 月 日

  总日历日期: 天

  乙方必须按此日历天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内容:按建设方提的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完成其工程量。

  4、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水电安装、调试、运行符合合格质量标准。质量验收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助完成。

  5、工程承包总价:工程承包总价暂按投标总价,即:4967817.00元(大写:肆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壹拾柒元)

  6、工程结算:

  6.1、按安装部分工程量清单的固定综合单价结算。

  6.2、甲方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2.00%(百分之十二 )收取乙方项目承包管理费(其中:空调设备单价不收取承包管理费),上缴方式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按此比例收取。

  6.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金。(综合税率为3.84%) 7、付款方式:建设方将工程款拨付到甲方账户后,甲方分六次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7.1、第一次:基础完成之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2、第二次:一层浇筑楼板砼浇筑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3、第三次:工程主体完成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30%支付。

  7.4、第四次:进入水电管道安装,按合同工程总额的20%支付。

  7.5、第五次:工程完工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

  7.6、第六次: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后,按合同工程总额的10%支付。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退还。

  8、合同份数: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xx年x月18日 20xx年x月18日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 包 方:金山矿冶有限公司

  承 包 方:新疆水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富蕴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金山矿冶有限公司外输水管道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富蕴城南工业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包括开挖回填土方、管道安装、管件法兰、阀门、检查井、管道支墩、管道防腐及原管道拆除等,管道安装、改造总长度约2988 (米);

  四、工程造价73.5 (万元)。管道未做防腐部分,按每米33元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2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1__份。

  2.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3天内分送有关单位,3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1份。

  3、施工前7天内交付承包方施工所需管道主材,移交后由承包单位负责保管及使用。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用电设施、水管线的铺设、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30天(日历天),自2012__ 年5月15日开工至2012年6月15日竣工验收(施工期间承包方承诺对原管线停水期为7-10天,每超过一天将罚款5万-8万元,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20%,从工程造价中扣除.合同总工期可酌情处理)。

  二、开工前3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市政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为1年。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D250合格管道。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防腐材料的标准为两布 三油,防腐沥青油的单价大于6000元/吨,品牌可由承建商自行选择.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0%预付备料款,其余待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造价的8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14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五、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合同总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设计变更按现场签证单并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利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任命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

  2 、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权力和承担甲方的全部职责;乙方应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职责范围内所发出的工程指令,均应视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3 、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4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6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7、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指导、督促乙方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10、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1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 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各类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及时传达上级单位的有关指令、要求。

  3) 甲方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及提出具体的节点进度要求。

  4)协助乙方办理提出合理的工程签证。

  5) 当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甲方已明确要求,而乙方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无力按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返修或改进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直至退场,并由甲方另行组织队伍进行施工。约定进场开始施工5天后承包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已约定的工期要求时,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方自行退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乙方办理临时土地占用手续,清理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等工作,使施工场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中继续承担以上事项处理的责任。

  2 、乙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水电源,并将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乙方负担。现场水电管线布臵须符合甲方施工部署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费用由乙方自理。

  3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的要求,保证下水管道通道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按甲方施工大纲要求,组建施工所必须的生产基地和办公基地,并符合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

  5、 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保护费用,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7 、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内,提交4份符合工程师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但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免除乙方承担施工的责任。乙方并应在分阶段工程施工前14天按甲方平衡后的要求向甲方申报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后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度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及劳动力计划。每周四向甲方提供下周的施工计划,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成实物量的验工月报。

  8、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1、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2、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4、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5、 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要料计划及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可按由双方另行签订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协议书明确。

  16、 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1天内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承担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

  17、 乙方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因乙方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保护工作。

  19、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臵、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臵等进行技术复核。

  20、 乙方应遵守标化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JGJ59-99标准安排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堆放、设施布臵,使施工现场达到建委及政局规定的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按要求对施工范围进行清理、退场。

  21、 在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程的产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22、 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要求配臵在数量及规格上满足工程需要的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并设臵标准试验室及养护室,各类检测仪器及试验设备进场前向甲方报验,并将进场报审表交付甲方审核。

  23、 乙方应对已完成管道进行清洗及水压试验。

  24、 乙方进场的各类表箱必须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还须要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并在进场前须向甲方报验,对不满足上述报审报验的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整改、更换、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

  25、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所需工作衣帽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6、 工程保险由乙方统一办理.

  27、 交通设施配合要按交通管理的要求布臵各类交通警示标志,保持道路畅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28、 乙方有责任根据交底的施工图纸和文件,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件的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应承担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支出,并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29、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违反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的120%的费用。

  30、 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

  31 、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32、 乙方人员,凡甲方按下述规定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则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33、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34、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清退出场,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3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以120%额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3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市政工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4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 )项方式解决:

  一、向富蕴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富蕴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4份,合同附件2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公司各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安装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构件进场时间为准。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价格为/平方米,总价格为 元(大写 )如有变更,以实际面积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安装所需吊车设备,焊割材料由承包自备;工程所需的钢结构及其它材料由发包方负责,甲方保障材料准时到场,不能拖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保证安装质量,如果发包方发现安装质量问题,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承包方进场安装主钢结构时,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结构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彩板安装完毕,发包方支付 %的进度款。

  2、乙方整个工程安装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结算后 天内,所有余款全额支付完毕。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式本 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7)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工程施工项目承包,越来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方式走向市场化的一个合适的模式。对于项目承包合同书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1

  甲 方:

  乙 方:

  乙方担保人:

  经双方协议同意,甲方将 工程风险承包给乙方经营,现双方就《风险承包合同书》未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费的收取:

  工程总造价约计(大写) 万元。乙方按 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工程总造价以审计结论为准,或建安公司造价部确认。

  1、本工程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万元。

  2、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按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分次交清承包费。

  二、目标管理:

  1、该工程竣工时的质量目标必须是合格,最终质量目标是 (A、鲁班奖;B、泰山杯;C、省优;D、十佳工程),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2、该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a、省级示范安全文明工地;b、省级安全文明工地;c、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3、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时间或造价管理资料上交时间为 。 上述目标双方约定必须执行。

  三、财务管理

  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拨付必须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拨款时,必须用盖有甲方法人财务印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将款划拨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扣除应上交公司管理费和设备使用费后,剩余款拨入建安公司账户,由建安公司监督使用。工程税金由甲方从工程拨款中代扣代缴,业主直接代扣代缴的,乙方必须持合法的完税证明方可抵顶相应的税额。

  四、特别约定

  乙方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的年度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费的,按本年度年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和法律责任

  乙方履行《风险承包合同书》及本合同后的一切盈利均归乙方所有。 本工程由乙方风险承包,与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劳保费及主管部门规费等)由乙方支付。因诉讼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盖章(按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好友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信信用的基础上,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协议精神,为确保该工程项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履约,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宣城市香江金郡一期建设工程项目(1#、2#、3#、5#、9#、10#楼及地下室)

  2、工程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3、结构、层数:按图纸设计。

  4、总建筑面积:156937.6 M2

  5、承包范围: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内容。

  6、工程暂定总造价:3200万整(工程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审定结算造价调整)

  第二条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目标

  1、合同签订开工: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720天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安全、文明要求:

  (1)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

  (2)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4、承包预定造价¥3200.00万元。

  (1)施工中税金、公司管理费、农民工保障金、保险费、招投标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次款到甲方账上甲方扣除12%后返还乙方。在建设单位不追究工程违约责任,发包方的企业信誉和形象不受损害的情况下,即视为承包方履约。

  (2)上交利费期限规定:

  上交利费随工程进度款收取:按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的12%收取:结算时消防工程最总按10%扣税管费调整。

  注:当工程款收取额超过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时。甲方将对超收款额部分继续按合同约定比率计收管理费。

  (3)上交利费最终以决算审定造价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三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限

  甲方:

  1、负责指导和帮助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照职能行使对项目的管理、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全面合同履约。本项目甲方选派建造师和安全员进入项目部工作,配合乙方对工程项目施工做好全面管理工作。

  3、对项目经理、安全员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按规定行使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该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效。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资金安全和及时支付,在该项目与建设单位预约转款时,由公司委派会计为乙方办理转账手续,扣除本合同中约定应收款项,余款在收到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后叁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7、有权对项目部的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进行查处。

  8、工程竣工交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因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场维修。

  9、负责对项目部经营过程及终结结算进行审计监督。

  乙方:

  1、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投资,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业标准、规程及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该项目所签合同、协议、承诺,对项目管理负全面责任。

  2、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组建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按岗位职能履行职责。

  3、乙方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按合同履约。自觉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不损害甲方任何利益。

  4、接受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督查和政府行业部门的检查,按规定期限向职能部门报送工程信息(各类业务报表、外部沟通信息及工作总结等)。

  5、负责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项目所有成本开支(含社会管理费用和奖罚款等),建立健全项目核算账务和整理相关资料,确保无违规行为。

  6、严格施工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工期、工程质量及生产安全。如发生工期罚款或出现工程质量、生产安全问题,除所有损失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外,公司将按公司规章制度给与承包方一定的经济处罚。

  7、不私自从建设单位向外转款和借款,不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材料款,积极清偿各类债务。

  8、乙方自行并全面承担该工程的盈亏责任及法律责任和后果,该工程发生的一切事物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奖罚规定

  1、按合同约定创建的优质工程,建设单位给予的工程质量奖的80%奖励给乙方,(含项目施工和管理的相关方)。未完成合同的约定质量目标的处罚和造成质量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按照年度创优计划安排的质量、安全达到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3、乙方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一人次重伤罚乙方5000元,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罚10000元,乙方同时承担处理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上级部门的罚款。

  4、工程款未按公司指定账户转款,发生体外循环用款,除要求全部追交公司外,给乙方按体外循环款额的3%处罚。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款、材料款、等经济诉讼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诉讼费用,并给予乙方2000~30000元的罚款。

  6、工程在交付后发生责任质量问题,业主或用户投诉造成公司信誉损失,视情节给予乙方2000-20000元处罚;保修期内维修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7、对完成经营管理目标并对树立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将视贡献程度给予乙方嘉奖;对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或发生企业损害企业信誉的事件,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乙方严厉处罚。

  8、乙方要确保劳务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不得发生因劳务工资结算与支付而引起投诉事件,因投诉造成公司信誉损失,视情节给予乙方5000元20000元/次处罚 。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内容,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及附协议乙方同步接受。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乙方由承包方签署。

  2、本合同中有关项目管理未尽事项,按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同书范文3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1. 甲、 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鉴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2. 承包内容:厨房设备、校门、行政办公室、电脑房、图书馆等防盗门窗、食堂、饮水间后期扫尾工程。

  3.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 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安排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7. 工程质量:以区镇药品食品监督部门和防疫部门意见为基本要求,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竣工。

  9. 工程竣工后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于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10. 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

  12.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3.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镇有关部门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范文(8)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山林土地承包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林土地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一 发包方: (下称甲方) 承包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准)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 元/年.亩,每年共 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1 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X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XXXX 年XX 月 XX 日

  山林土地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发包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小组

  承包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

  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办法

  1、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 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 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请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 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第二年甲方给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开始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请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须提供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现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

  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所有,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所有,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使用期和使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 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决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须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合法证明。如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股、且足以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安排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提供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根据乙方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尊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按照计划安排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受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善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需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1、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积极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9)

  酒店的承包肯定是需要签好合同的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希望大家来看看哦

  有关于酒店承包合同

  假日酒店承包合同(公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假日酒店,假日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云湖南岸。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假日酒店财产移交清单》(附件)为准。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假日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双方合同期满后七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逾期甲方可自行处置留置于酒店中的所有物品。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承包金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日常经营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保险福利、水电费、经营税、有线电视费、证件办理年审费用等。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9.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期整改。

  10. 甲方人员到乙方经营场地消费,住宿按挂牌7折优惠,餐饮按对外价9折优惠(不含酒水)其它消费不予折扣。(甲方消费以签字有效)

  11.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12.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2.如甲方出售该酒店,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且不退还乙方所交房租,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如出现物品

  缺失或损坏应按照《假日酒店财产移交清单》中的单价赔偿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满,乙方应七日内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财产险

  (2)公众责任险

  (3)劳工保险

  (4)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应投的保险。

  第十二条 关于酒店名称等的使用

  承包之后,甲方可自行注销假日酒店的账户等信息,乙方如要使用假日酒店的名称等信息,必须重新登记开户。甲方不提供公司公章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债务等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租赁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阅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大酒店,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市路______号,面积 平方米。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

  1. 该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为试运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3.鉴于本酒店为新建酒店,其中设备设施在甲方交给乙方后,应有一个设备试运营调试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给乙方半年试运营调试期,在乙方试运营调试期期间,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试运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试运营调试期过后,假如设备设施仍然不能达到正常运转状态,试运营期顺延,直到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为止,方可正式计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为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六年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开始当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第一年度第一个季度承包金。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此抵押金可冲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额为 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在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酒店的设施设备维修,非人为原因造成酒店装修或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2.保修期过后,乙方在正常经营活动当中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维修恢复到位。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应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财产险和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

  酒店承包合同范本参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多年一直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对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几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为________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终止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非典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对酒店的装修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

  2.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酒店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酒店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承包合同范文(10)

  看好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就可以自己写了,小编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承包合同,有需要的来参考吧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个人土地承包协议书格式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块,详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17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二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承包合同范文(11)

  想要承包一块土地就要准备好土地的承包合同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参考一下承包合同,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格式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参考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12)

  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对于饭店经营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饭店经营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饭店经营承包合同范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发包人将位于 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 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 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 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章): 承包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饭店经营承包合同范文二甲方:*******公司

  乙方:

  经甲方研究决定,甲方将座落在***市定西南路**号*****饭店交付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饭店一至十层75间客房及歌舞厅、二楼餐厅等共3800平方米的场地< 价值700万元>。 2、甲方投入符合经营条件的相应设施、设备。 3、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各种证、照),并负责协调外界关系,处理纠纷。

  4、甲方定期派出工作组对饭店的管理及设施、设备的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负责安排工作人员的住所。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饭店经营,全权负责饭店的经营管理、员工的招聘、食宿等。

  2、乙方必须确保经营场所的财产安全,(严防火灾,被盗等事故发生),以及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乙方必须严格管理聘用员工,防止人身伤亡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按时交纳所产生的水、电、暖费和各种税、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饭店转让、转包其它经营机构或个人经营,不得将设备、设施变卖或转借他人使用。

  6、承包期满后按经营情况继续签订或终止合同,但必须确保设施、设备的完整、齐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95%以上)。

  三、利益分配

  1、饭店由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自20xx年2月10日,到20xx年2月9日止,暂定贰年整。乙方每年向甲方上缴承包费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2、乙方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日内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承包经营押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

  3、乙方在经营期内,每月应先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再发放人员工资,保证承包任务的完成。

  4、在经营期内,如乙方被有关部门评为“重合同、守信誉”单位或获得其他荣誉,甲方向乙方按获奖次数每次奖励500元。

  四、共同协商事宜

  1、甲方出面为乙方办理各种证、照的手续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乙方有领导和决策权。

  3、甲方负责对乙方经营内容、方式的检查监督。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监督。

  5、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思路有错误时,甲方应及时指出并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认真加以改进,以保证承包责任制的顺利推行和奖罚制度的落实。

  6、在合同期未满时,乙方如提出放弃经营,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承包押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合同期满后,如果设施保持95%的完好率,且乙方按时足额缴纳了承包费,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承包押金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

  从20xx年二月十日开始生效,至20xx年二月九日止,到期本合同自行作废。

  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七、合同签订地址:兰州定西南路346号。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00三年二月八日 二

  饭店经营承包合同范文三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提供饭店给乙方经营餐饮项目。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第四条 甲方保证饭店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证件手续资料齐全。

  第五条 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 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条 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 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共交资产押金六千元。每月租金三千元,按季度付给甲方(每季度九千元),提前十天付给甲方。

  第九条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如发现有转让事实,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第十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协议,如确须中止协议,乙方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2个月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终止承包经营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支付乙方1个月与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含公用水、电费及维修费等)。乙方自购的设备、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终止(含提前终止)承包协议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6000元,承包结束后退还。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章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范文(13)

  承包合同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那么签订植树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植树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植树承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 松树 树苗、 树苗、 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 亩 分土地作为 苗圃,地点在 。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零 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 树苗 株, 树苗 株, 树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树苗 株, 树苗 株, 树苗 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树种 斤, 树种 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 %以上; 树种 斤, 树种 斤,……,树秧长 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 元,其中,第一年拨给 元,第二年拨给 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 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 树苗高不低于 米,地表直径不少于 公分; 树苗高不低于 米,地表直径不少于 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树苗 元, 树苗 元, 树苗 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 %。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甲方:乙方:日期:

  植树承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不断改造荒山,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和居住环境,发展相关旅游服务业,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概况: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办法:

  1、承包金:承包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大写),共计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2、交付时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齐当年度承包金。

  3、付款方式: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交付,由村委会收取。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维护正常的经营活动,甲方的村民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的经营,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协调解决。

  2、乙方有责任维护山规秩序及防火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协助做好村民的村规民约工作,除甲乙双方统一组织村民放山拾草外甲方村民不得随意进入乙方的经营区并做到遵守山规秩序。

  3、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村民在遵守乙方山规秩序的情况下可以进入乙方承包区采集山野菜,但乙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所栽植的各类水果及干杂果己挂果,甲方村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进入承包区,如甲方村民进入承包区内违反了乙方承包区管理的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乙方在承包期间所有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经营期内的一切税、费。

  5、乙方经营期内的劳务用工及工程建设,甲方村民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安排和承包的权力。

  6、乙方在经营期间,要依法经营,办理各项手续费用自付。

  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承包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鉴证、备案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植树承包合同范文三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现有葡萄地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火石泉 地方 亩葡萄园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须按每亩 元上缴甲方,总计 元,承包期为 年。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负责管理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 )不得损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干上缴时间:乙方必须在每年秋收(葡萄买完)最晚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用,逾期未上缴承包方,上缴承包费用5% 滞纳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葡萄丰产管理技术标准加强对葡萄园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产量、质量。如不按技术规范管理造成树体损坏,要按照损失程度赔偿,严重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6、承包期内葡萄园的生产管理及施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葡萄园的性质,且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在生产期间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内随意增加设施,或者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

  9、乙方在承包期内生产、生活中的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设备等大型农机具由乙方自己承担。

  10、合同期满双方交接时,乙方须保证院内所有设施完后,葡萄树体强壮,不缺株,并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1、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转让承包权,如有转包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葡萄园地,并终止合同。

  13、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退还租金;乙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赔偿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损失,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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