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离婚答辩状
更新时间:2024-04-24 18:35:34

  民事答辩状

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女,41岁,汉族,住乐陵市某村。

  就被答辩人诉讼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我们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双方相互了解。1998年经政府登记结婚。1999年9月22日生一男孩,现在已经上初中了。被答辩人诉状中所述,不是事实,是被答辩人为离婚编造的借口,我们生活上虽有偶尔的矛盾,但是不至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所谓的纠纷就是被答辩人生活上对答辩人母子关心较少,致使答辩人身体羸弱,经常住院治疗,不得已向外借款治病,被答辩人就是为了逃避外债,而起诉的。答辩人现在还对将来的生活有很多美好的憧憬。为了答辩人的身心健康,请法院查明事实,多做被答辩人的思想工作,我们一定能和好如初的。

  总之,我们婚姻基础较好,婚后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被答辩人所诉不是事实,其诉求不具备离婚的法定条件,请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某

  2015年7月18日

  注:该案最终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人民法院给予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该案的结果,委托人也表示非常满意,愿意好好痛改前非,珍惜夫妻感情。

云好查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最新更新
云好查(yunhaocha.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云好查 yunhaocha.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2号-14